一、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对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花城商务大厦4楼电梯间。
(三)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
(http://www.pzhghjs.gov.cn)。
(四)干荷路工程项目现场。
二、公示方式
公示期自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建设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花城新区规划分局,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花城新区规划分局
联 系 人:张 婷 孙 洋
联系电话:0812-3358905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