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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月12日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召开,正式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攀枝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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