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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攀枝花城市主要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攀人发〔2017〕39号决议),现将攀枝花城市主要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东区

  炳草岗片区:金沙江南岸东起密地桥,西至渡口桥南以及炳三区、炳四区;

  弄弄坪片区:东至马鹿箐沙湾加油站,西至凉风坳隧道,南临金沙江,北靠山体;

  原501电厂至54片区:东至山前已有建筑物边线,西至仁和沟,南至巴斯箐加油站,北至渡口桥南;

  瓜子坪片区:东北以攀矿铁路线为界,西至杨家湾、攀枝花村一带,南抵金沙江北岸。

  (二)西区

  清香坪至大水井片区:东起凉风坳隧道西端,南临金沙江,西至河石坝片区,北靠白岩子后山;

  河石坝至格里坪片区:东起河石坝,西至格里坪工业园区的东端,北临格萨拉大道,南临金沙江;

  陶家渡片区:西起宝鼎大桥,东至法拉大桥,北临金沙江,南至攀煤集团水电分公司(不含煤矿开采区)。

  (三)仁和区

  54至仁和片区:北部紧邻市东区,南至先锋村,东至巴斯箐加油站,西至路歇桥;

  塆庄片区:渡仁西线与营盘山之间的用地,南至中坝公路,南北长约1700米,东西宽约700米;

  普达片区:东至迤沙拉大道,南至那召,西至板山箐水库,北靠近南山工业园区;

  金江片区:东临金沙江,西至成昆高速公路,南到大桥沟,北接市轧钢厂。

  (四)其它区域

  1.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3.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4.文物保护单位;5.公园、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6.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7.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校;8.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9.其它严禁烟火的场所。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上述区域内常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事项

  市政府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

  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9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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