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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住有所居的梦想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述
2019年6月24日,市委书记贾瑞云调研“三把锁”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金福社区棚改户集中兑现发放仪式。
  □严光鹏易德文本报记者江潇

  (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数据揭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历史性成就:2003年起,攀枝花保障性安居工程起步,经过16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为群众织就了一张多元化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网。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各类城市保障性住房15.4万套,其中危旧房棚户区改造9.1万套、廉租住房0.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77万套、限价商品房0.1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3.7万套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0.4万套、老旧小区改造0.6万套。如今,攀枝花市住房保障范围从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全市目前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57.7%,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攀枝花市是因三线建设而兴的钢铁能源城市,由于受“先生产、后生活”建设指导思想的影响,城市规划布局先天不足,工业居住相互混杂,生产生活相互干扰,房屋结构简单,安全隐患突出,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居民居住条件亟待改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以来都是很多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梦想,由于经济收入、家庭支出等诸多方面因素,拥有一套住房的梦想似乎离他们很远,但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开展,使他们的住房梦不再遥远。2003年起,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层层夯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功能持续增强,让广大困难群众特别是三线建设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忧居”到“优居”,从“将就”到“讲究”,从“希望”到“兴旺”,经过16年的发展,配租与配售、实物与补贴,多种类型和方式织起一张密实的住房保障网,托起我市各类人群的安居梦。

  政企共建经济适用房解决职工住房难

  “这个房子巴适,住起舒服!”“我们这儿环境好,小区种了好多花花草草!”“一家人住起舒服得很,小区活动又多,锻炼、跳舞都可以。”……走进仁和区“阳光家园”小区,一群大爷大妈争先恐后地夸起自己的小区来。这片占地约290亩,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是为了解决攀钢集团住房困难职工而专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小区内到处可见业主们三五成群地散步、聊天,很是惬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政府统建、政企共建、商品房项目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年分阶段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出台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政企共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优先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明确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经济适用住房3.7万套,其中政府与攀钢、攀煤、十九冶三大企业及在我市的其他省属、市属企业共建经济适用房2.5万套,惠及7.5万人,有效解决了企业职工住房难问题,特别是在建筑、交通等企业改制时提供住房保障服务,支持改制企业建设经济适用房,为企业改制解决其职工住房问题,助推企业顺利改制。

  不断提升公租房建设管理能力

  自2003年以来,全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115个、14674套,投入资金共计15亿元。截止到2019年7月20日,已分配入住13541套;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1865户,补贴资金7171.16万元,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了应保尽保。2015年1月23日起,我市公租房与廉租房正式并轨运行并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并轨后,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在建设量上涵盖原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计划,以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利益。2016年建立了全市公租房保障对象联审联查制度,民政、工商、社保、房管、不动产登记、车管等部门进行信息联查。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按月发放。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公租房分配对象按程序审核后,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公证处对整个分配过程全程监督公证,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此外,我市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服务质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目前,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方面各有亮点,如西区实行建管分离、米易县实行分类分地段收取租金等。2018年7月11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座谈会暨攀西片区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攀枝花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攀枝花西区模式在全省推广。

  大力开展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市委、市政府在重点关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还关注游离于住房保障体系之外的“夹心层”,全力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注进一步扩大。市级统筹,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我市棚户区改造自2009年启动,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已实施棚改9.1万户,其中2009年—2016年由各县区或大企业自行实施棚改,8年时间共改造4.6万户。随着棚改政策的调整,国务院及省政府2016年提出了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为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起,将棚改模式调整为“市级统筹、区级实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棚改统筹办;建立了领导干部包联、联合督查通报、激励问责、联席会议等棚改工作机制,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高效有序推进棚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棚改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科学制定棚改实施方案及无产权认定、公房征收、1/3产权完善等政策,最大程度惠民利民;强化资金筹措,积极争取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棚改贷款支持,同时还将部分公积金增值收益、棚改范围内“三供一业”改造资金等统筹用于棚改,2017年—2018年,全市应筹措棚改资金194.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3.77亿元,资本金41.07亿元。目前,已落实棚改资金176.99亿元,其中获贷款银行授信143.67亿元,筹集棚改资本金33.32亿元。主动担当,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主导方式实施大企业棚户区改造。攀钢、攀煤、十九冶等大型央企、省企与攀枝花市共生共长,历经50多年风雨,由于历史欠账,曾为三线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数万户大企业职工住房条件较差,仅凭大企业之力无力改善其居住条件。市委、市政府主动担当,负巨债将大企业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纳入全市“一盘棋”,采取“市级统筹、属地政府为主体与大企业共同实施”的原则推进大企业棚改,市级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和资金。2017年至2018年,全市共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45731户,其中实施大企业棚改24657户,惠及大企业职工及家属7万余人,占全市棚改总量的52.4%。我市积极调整棚改思路,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让城市更畅通,让群众早受益。对全市危旧房棚户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2016-2020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确定了“疏解老城、发展新城、消化库存”的思路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改房屋拆除,全市33个拆除项目落实责任领导41名和责任单位27个,公安、环保、城管、应急、信访等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全力支持和配合,按照“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利于民”的指导思想,把打开城市交通“三把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桃源街、机场路口等地的棚户区房屋拆除工作,尽快打通“断头路”,消除“瓶颈路”,全力以赴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全市道路通达水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舒适便利的出行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共已拆除棚改房屋3184栋。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将工矿区内的危旧房住户通过货币化安置搬离工矿区,通过棚改腾空区规划,实现城市规划功能分区调整。有效利用棚改腾空区,将有保留价值的红砖房等“三线建设”文物打造为三线文化创意产业等。通过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让棚改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也带动了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攀枝花市棚改工作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肯定,2018年9月19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专题报道攀枝花棚改。

  切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2018年,在住建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被确定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城市之一,主要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为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健全机制、制定政策。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改造试点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共同缔造”“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的改造原则;明确了以居民意愿为主要参考,以小区水、电、气、道路、光纤、停车位等基本功能为主的改造范围和内容;确定了市、县(区)、受益居民5:4:1的出资比例。创新改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老党员”“热心人”的带头参与,调动居民改造积极性,将“要我改”的被动旁观转变为“我要改”的主动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主动筹资、集资,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决策、管理全过程,并最终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经陆续改造了西区春风巷、东区转干楼、仁和区林业大院、机械化公司家属区、邮政家属区等老旧小区27个,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道路、休闲设施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焕然一新,安防、路灯、停车位等便民设施齐全,实现了群众对环境提升、品质改善、便捷宜居的愿景。2019年计划实施改造12个老旧小区,涉及3484户,预计投资8492万元,目前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市、区两级财政对每部电梯共补贴5万元。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还制定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2018年,通过对市辖区进行摸底调查,共计6584个单元有增设电梯的需求和意愿。米易县率先在全市开展试点,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共申请增设电梯74部,现已竣工验收30部,已完工待验收35部,在建未完工1部,未开工建设8部。2018年底,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争取了64部电梯的以奖代补资金共计960万元,平均每部电梯补助15万元。

  一头连着民生改善,一头连接社会发展,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发挥着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积极通过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相关部委等多渠道呼吁针对攀枝花情况给予特殊支持和政策倾斜,继续推进棚改工作;采取房地产促建等措施,尽快形成足够房源,解决棚改居民购房难问题;加快棚改房屋拆除,有效利用棚改腾空土地,原则上小块用地主要用作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公共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利于民;成片土地将用于开发建设。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探索公租房租赁补贴、共有产权、租购并举等多形式保障方式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方式;完善退出机制;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后续管理模式,解决改造后期管理难题。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把这张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广、越织越密,采取划拨土地修建经济适用住房、加强公租房建设、全力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势必能以扎实行动成就更多人住有所居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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