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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面向乡镇(街道)下放173项行政权力

  本报讯(陶泓霖 记者 王刚)7月20日,记者获悉,经东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区正式印发《攀枝花市东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攀枝花市东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将118项法定行政权力、55项县级行政权力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这标志着东区在全市率先公布乡镇(街道)权力清单。

  今年以来,东区以优布局、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为重点,把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治理实效转化为改革发展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攀枝花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夯实底部基础。此次公布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中,主要涉及“对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许可”“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许可”等7项行政许可,“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等7项行政处罚,“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等4项行政强制,“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中国内地公民婚姻登记”等6项行政确认,“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裁决”等2项行政裁决,“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用”等行政给付和行政征收,“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查”等13项行政检查,“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表彰奖励”等21项行政奖励,以及“对违反《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处理”等56项其他行政权力。

  《攀枝花市东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主要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等3项行政征收,“农村机电提灌站的产权登记”等2项行政确认,“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等32项行政检查,“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奖励”等7项行政奖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等11项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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