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盐边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和盐边县宏骏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权人应当在2023年6月10日前,向管理人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金海大厦1404室;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0812-8881728、19108127071;联系邮箱:tlhgglr@126.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登记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债权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人将在前述债权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附利息的债权利息部分金额按照重整裁定受理日停止计息后予以审查和确认。若对已登记债权金额(利息除外)或材料需进行变更或补充的,按《债权申报指引》重新进行申报。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在破产云网络会议参会平台(https:// www.pochanyun.com)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