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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攀国土拍告字〔2016〕06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2014-H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50%,于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宗地周边规划城市道路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施工,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要求。

  5、宗地东侧干F22地块绿化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建设,并保证其公共性,不得在绿地内设置任何建构筑物,相关设计方案及建设要求必须经市花城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有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干F22地块建设必须与本宗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

  6、该宗地挡墙、支挡(含锚杆、锚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竞得人应确保场地、市政管网设施、拟建建筑、城市道路的安全。同时应加强防洪措施,确保行洪安全。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宗地内产生的弃土、弃方,须进入手续完善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弃土场,不得进入私建无建设手续弃土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开展前期工作时,应重视地块资料收集,做好资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8、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花城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地下管线及地下工程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条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13、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8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7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年)  竞买      起拍价    增价幅度

                                                                                                                                                                                                                      保证金              

2014-H1#  位于花城新区干坝塘片区  10685.59平方米(约16.03亩)    (一)主要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兼容部分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0%。容积率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5%。                                                                           商服用地40年    1500万元    2574万元  20万元/每次

                                     (二)其他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4-H1#宗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攀住规建函〔2016〕182号)内容,严格执行。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118525951732

2     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2302332119100116196

3     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51001628637051517984

4     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132201040013976

5     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88040120001737099

6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5104004050018010055293

7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77220100007271984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951001010000346152

  经审查,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请于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到拍卖现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2月29日10时30分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八楼807室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唐女士  杨先生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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